Monday, December 18, 2017

12/22/2017, 小組查經資料

小組經資料, 羅馬書14:1-23
「體恤軟弱者、不使人跌倒
引言:
 羅馬書十二和十三章都在強調信徒在與人相處上要有愛心的重要性。不論是我們的仇敵(12:9,14,17)或是我們的鄰舍(13:8)都得用愛去相待。來到了第十四章,保羅要我們明白如何去接納其他和我們看法不用的基督徒。正所謂我們:「同意去不同意」。
在這一章,保羅討論的中心是如何去面對一些跟真理沒有直接衝突的事情。不是對錯的問題,而是見仁見智的問題。在教會裡很多爭執的事其實都是屬次要的問題,不是在絕對真理性的問題。在這些次要問題上,保羅認為信徒可以按自己的信心,和對真理認識的程度上可做有限度的選擇自由。
保羅針對兩種人:信心堅強的和信心軟弱的。那一旦起衝突和爭執之時,保羅提醒我們不得論斷人,不可絆倒人,卻總要為了主的緣故為別人著想,而不傷害到別人的信心。

在這一章裡,有兩個神學命題(主題):
I.                 基督徒總要體恤信心軟弱的肢體,不可輕看或是論斷人(14:1-12

教會的多元化仍顯出了基督將不同的人連結在一起的真實合一之大能。但撒旦卻常在人的方面上作工,在肢體中挑起紛爭,破壞神藉聖靈所賜那合而為一的心。

保羅在這一段裡,教導信徒肢體彼此相處的一個重要原則,就是信心強的需要遷就信心軟弱的。換言之,不可論斷那些信心比你不足的肢體。

A.     接納信心軟弱的——是指那些信心還未成熟或信心還未堅固的人。他們的信心還未能承受外來的壓力。

對這一類的人,保羅告訴我們兩個原則:

1.     要接納————「接納」不單是承認別的基督徒為弟兄,同時也是接納他們進入屬靈的交通、社交往來和主裡的團契。既是接納就不歧視,不然就不是真的接納。

信心上有軟弱的信徒需要別人真誠的接納。當他們的生命得到了真愛的時候,他們的信心會剛強起來!

思想問題:
         目前有些教會是屬「開放式的」,他們的招徠是人人都歡迎,沒有會籍,人人都可以成為會友,不需任何條件,連信主都不必。
請問你的意見如何另外若我們教會施行這種開放政策時,會帶來什麼問題?試分享一下。

2.     「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不是一切疑惑不明的事都不要談,而是不要辯論、不要爭論以致彼此不和。為什麼?

A.     因為神已經接納(v. 3)。神既因耶穌基督的緣故,接納了我們,我們就沒有理由或權柄不去接納別的信徒。

B.     神是主人(v. 4)。因此我們不應論斷別人。我們都是僕人,主自會評估,(參哥林多前書4:3-5)我們不用操心。

C.     神能使人站住(v. 4)。我們輕看的,神會負責,保護、托住他使他站立得住(腓立比書1:6)。
思想問題:
         目前在教會裡的肢體中,有沒有比你信心少的肢體是你不能接納的?請不要提姓名,只簡單的把爭競的事陳述一下,然後請組員為你禱告,求神化解。

保羅提出了第二個例子,是關乎某些特殊節日(大概是指節期、月朔或安息日等的節期)。保羅在加拉太書(4:10-11)和歌羅西書(2:16)也討論過類似的例子。但不同的是前面所提的是把節期或食物與救恩混在一起,這是保羅堅決反對的。但在羅馬教會的人,並沒有把食物或節日當作得救的途徑,只是認為如此行才能得神得喜悅,靈命更高超一點!

保羅提了三個原則來幫助信徒當有不同意見時應如何行事:
1).  個人心裡要意見堅定(14: 14, 22),已為凡事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2).  我們所做的一切都要向主負責。
3).  凡事用感謝的心來領受,感謝神可以幫助我們在疑惑的情況下辨別神的旨意。
因此若我們心裡意見堅定,又能感謝神,而且是為主而作,那我們可以放心去做。
 思想問題:

        今天在教會裡,什麼是小事或是不重要的事,但我們卻把它提升到首要的地位? 我們另外有沒有把一些神學或道德問題給次要化了?

II.                 基督徒應盡量追求彼此和睦與建立,千萬不可使人跌倒(14:13-23

保羅警告信徒不可絆倒弟兄姐妹(即妨礙他們的靈性成長)。在基督裡我們是有完全的自由,但卻不可濫用或不顧他人地去行使這自由,應以愛心和責任感來平衡。保羅教導我們一個基本的原則,就是當我們行使這自由時,雖是我們的權益但當以建造和幫助別人為前提,而非傷害或絆倒人。

A.     14:13-14 要定意不絆倒弟兄。

基督徒不要繼續來論斷人,應該論斷自己和自己的行為。不可絆倒弟兄。「絆腳」是指一個無意使人跌倒的東西(例如路上的石頭);而「跌人之物」是指有意叫別人跌倒的東西(如導致人去犯罪的陷阱)。基督徒不能單以自己認為對錯作標準,亦要考慮自己的行動會對別人的影響。

思想問題:

1.      基督徒能否打麻將呢?特別是在非信徒面前。

2.      基督徒能喝酒嗎?如何在一公開場合,別人把一杯香檳送到你面前要你喝?你會如何應用以上保羅所教導不使別人跌倒的原則?

B.     14:15-16 做任何事要在愛中行事。

食物不能敗壞人,但若因我們的行為而破壞了別人在靈裡的成長,那就違背了愛人的道理。信心強的人認為什麼都可以吃,但因愛的緣故,而願意放棄了他在基督裡的自由特權,不使別人受創。如此他的善(在基督裡的自由)亦不會受到毀謗。

C.     14:17-18 神的國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

神的國是神作王掌權的範疇。在這範疇的人是被得稱為義,且與神和好的人。在神國度中食物(吃喝)並不是那麼重要的事,更重要的是靈性與德行、公義的生活、和睦在聖靈中的喜樂。「聖靈中的喜樂」是指聖靈賜給聖徒心中的喜樂。當我們順服神旨時或體貼聖靈的事,就會經歷這種喜樂;亦使神喜悅,更得人的稱許(這跟14:16是對比的)。

D.     14:19-21 要追求和睦,彼此建立德行。

保羅再提不要成為別人靈命成長的阻攔,卻要我們追求與人和睦相處並彼此造就的事。若因次要的事,如食物引起爭論,甚至引致彼此不能同心,失去了和睦,妨礙了神的教會之長進,那就是破壞了神的工程。保羅在哥林多前書3:17,什麼人毀壞神的殿(教會)亦即神的工程,神必要毀壞那人。這是多麼嚴重的一件事!
思想問題:

1.     教會出問題除了合一之外,另外一個問題就是有些人自認為屬靈而忽略了別人的感受。如法利賽人,自認對律法是精通的而輕看其他的人,這其實就是屬靈的驕傲。在教會裡有什麼方法可以防止這類事情的發生?

2.     這一項真理對你自己個人來有什麼影響?



E.     14:22-23 信心強者的是在於你自己和神之間。

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若存疑心而吃,就必有罪。因為不是出於信心而行,都是罪。

保羅做了個結論:無論你所信的是什麼、或吃或不吃、或做事或不做,這是你和神之間的事。也就是「你有信心,就當在神面前守著」(14:22上),不需將自己的看法強加在別人身上。因為我們所做的是為主(14:8)。當我們以清潔的良心來事奉神是有福的。但當我們懷疑(不確定)時,不要去做。所以當我們行使在基督裡的自由之時,要格外小心!

思想問題:

1.     我們不能去做聖靈所禁止的事,但有時聖經對某些事情卻是 緘默的,我們或做或不做的原則是什麼?

2.     能否在教會裡,找出一些事情是不違反真理而純粹是個人信心多寡的?試列舉一二。

結語:
基督徒整個屬靈生命成長和成熟的階段不同,再加上過去的背景亦不同,使他們對事情的態度和看法上有所不同。在這一章裡,保羅提醒我們當與他人和睦共處,千萬不可論斷或是敗壞主裡的肢體。
我們都是神國裡的人,神已完全接納了我們。因此不要為到一些次要的事彼此論斷或是輕看,亦不可在行使在基督裡的自由時,使肢體跌倒。卻要專注在神所看中的事情上,為主而做、追求和睦、彼此配搭、一起建造神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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